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7-27 11:23:00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保护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 2019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20 日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局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见附件),现再次向社
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年7月 27日
http://www.samr.gov.cn/hd/zjdc/202007/ t20200727_320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