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1 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25号
时间:2021-09-15 11:36:00
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1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9月15日
http://www.samr.gov.cn/bzjss/tzgg/202109/t20210917_334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