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令海关总署第252号令
时间:2021-09-22 11:3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2014 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08 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2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89342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