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修订《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 物清单》
时间:2020-01-06 21:19:00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用药行为,保障动物源性 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 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清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食品动物 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原
农业部公告第 193 号、235 号、560 号等文件中的 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2020 年 1 月 6 日 http://www.moa.gov.cn/gk/tzgg_1/gg/202001/
t20200106_63343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