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8-06 10:41:00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 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农业农村部共同修订 了《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 见》。现予印发,供参考使用。该协商意见自发 布之日起施行,2009 年 9 月 29 日印发的《食品中
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 监督函〔2009〕828 号)同时废止。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08 月 06 日
http://www.nhc.gov.cn/sps/s3593/202008/ 9076ebc7961b49ce85b83ee4f670c7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