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解读
时间:2021-09-24 11:38:00
海关总署于2021年9月18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以下简称《规定》),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本次规章修订的背景情况、主要原则和重点内容,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4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70/302272/389958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