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1-12-03 11:46:00
为贯彻落实 2021 年 4 月 29 日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做法,现就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信息来源: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2021 年 12 月 3 日
https://gkml.samr.gov.cn/nsjg/spjys/202112/t20211203_337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