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猪怕不怕严刑峻法
时间:2015-04-13 22:58:00
-----朱毅,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
近日,福建高院公布两起销售病死猪肉案件,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涉案猪肉两千多吨。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良心被狗吃了的不法商贩的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间,化为网络上严刑峻法的巨大呼声。死猪不怕开水烫是共识,死猪怕严刑峻法看来也是共识,我就冒天下之大不韪,泼盆冷水吧,严刑峻法未必奈何得了死猪呢。
首先,死猪不是省油的灯,不甘于死了未换来两文银子,定要千方百计钻空子,找路子,登堂上桌,法网恢恢,毕竟是张网,漏网之死猪的事还是会不断发生和间或发现的。试图借力于严刑峻法而一网打尽,仅只是一个看似正确和貌似积极的态度,但绝非理性的认识和实干家的选择。
群情激昂地喊打喊杀口诛笔伐,痛心疾首地远离猪肉誓要吃素,都算不得好,平心静气地分析死猪入胃的根源,切合实际地探讨避免的可行之道,才算明智,才有可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才有可能举重若轻地防患于未然,以及见招拆招。理想主义的终极,等于无所作为,因之,在和死猪的持久战中,只能用现实主义的思维方式,但看当今中国之死猪,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严刑峻法还就是斗不过死猪。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刑罚对犯罪分子震慑作用的有限性就在那里。
请君看过来,每年近7亿头出栏生猪的巨大体量,占全球半壁江山,养猪大国和吃猪肉大国都是突至名归,但很遗憾,我们不是养猪强国。一来,中国本土培育的种猪少到快要销声匿迹了,少到最适合做红烧肉的那种传统猪都要绝种了。二说,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就是在前庭后院随意环境下随意养猪,一旦变成规模养殖,农民先前养成的意识、原先受到的教育,一下子无法适应,跟不上规模化养殖的现代化要求。三则,当然问题来了:死猪哪家多?猪是会生病的,猪生病了还会死的,如此巨大的猪基数,如此不匹配的养殖理念和技术,就算5%的死亡率,死猪之重,搁哪里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如此多死猪何去何从?不是严刑峻法就能一言以蔽之的,具体做起来真不是件容易事。深埋的土葬和焚烧的火葬算是合法的善终,一江死猪向东流比起死猪上桌也还算业界良心。拿出猪命关天的态度,猪死了不能准许养殖户擅自处理,必须立即上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放下官老爷的架子,要和收死猪的违法贩子比抢死猪的速度,比方便养殖户的态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帮助养殖户处理死猪,同时还要给养殖户死猪补贴,切切要随行就市,超过死猪贩子出的价钱。这都是说到钱的事情,难免不亲热,但用到刀刃上的钱是不能心疼的,要让比严刑峻法还灵光的钱充分发挥作用。
再多一言,说说前些天还在风头浪尖的金锣死猪事件。小时候三线矿山长大的我,就在大人们神色紧张的只言片语中隐约知道“五号病”是一个神秘的所在。长大了,知道口蹄疫病毒不耐热,85摄氏度1分钟就死光光,口蹄疫病毒还不耐酸,根本过不了人体胃液酸度的关。口蹄疫病毒一般也不传染给人,不会在人群中流行。就算少数变种病毒可传染抵抗力弱的儿童,也是无症状感染,或者症状轻微,对症治疗后很快痊愈。总而言之,口蹄疫病毒不可怕,痊愈后的口蹄病猪的肉更不可怕。所以,惩前毖后治病救猪的原则就该应用于此,把这些不幸患病、幸而痊愈的猪全都打入另册,除了徒生恐慌,既没这个本钱,也没这个必要。实事求是制定法规,对患过口蹄疫的猪肉,在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前提下,合理变成合格肉制品,这才是解决之道,是比严刑峻法更接地气的依法治猪。
尽管“拉出去斩了”符合普罗大众的朴素正义观念,五千年不变,但前面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在和不怕开水烫的死猪的较量中,就算严刑峻法发猛力,还是会无可奈何死猪肉。刑罚不是万能的,更不可能赖其消灭犯罪,和死猪有关的犯罪是社会现有问题的综合反映,只有承认死猪存在的必然性,承认严刑消灭死猪的不现实性,才能齐心协力将防线前移到养多少猪的科学探讨,怎么养猪的技术帮扶,病猪好了怎么办的法规制定上,这才是取胜之途。
最后总结陈辞,公众注意力不应该聚焦在判多少年该不该杀,应该更多关注如何推进更有现实意义的防患于未然:减少猪死的绝对数量,妥善处置死猪身后事,科学对待痊愈猪,从源头上避免死猪入江、死猪入口。刑罚,只是迫不得已时才使用的辅助手段,刑罚是讲究谦抑性的,我们的网言网语也应该懂这个理,从猪出发,以人为本,切实解决死猪身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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