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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肉”是真是假?争的是什么?

 时间:2015-07-14 13:02:19    
  
  作者:云无心,食品科学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
 
  过去的一个月中,食品领域最抢眼的新闻无疑是“僵尸肉”。几十年前的鸡爪、牛肉等冷冻食品通过走私进入食品市场,光是“僵尸肉”这个名称就足以让公众恶心反胃。一时间,“僵尸肉”在各种媒体上频频出现,“僵尸肉有什么危害”“如何分辨僵尸肉”之类的所谓“科普”也成为热门。
 
  到了7月初,自媒体《食品安全参考》在追溯了关于“僵尸肉”的报道之后,又采访了报道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得出结论:【走私肉是一直存在的,但“僵尸肉”(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的报道,是从一则“旧闻”不断嫁接、演绎而来的:将一个“窝点”演绎成海关全面查获,将2013年拉伸到今年,将凤爪外延到猪肉、牛肉等所有走私肉,再将数量臆想为“今年海关查获的42万吨当中的一部分”,再补充一个所谓“战时储备肉”的解释……】
 
  这篇调查直斥僵尸肉报道为“无中生有的报道”“假新闻”,并指出“这或许将成为中国新闻史上不太光彩的一页。”这一言辞激烈的指控再一次引爆网络,舆论纷纷痛斥媒体“无良”。紧接着,又有人对这篇调查的结论提出了反对和质疑,认为该调查是“洗地”,“没有证明僵尸肉不存在”。
 
  那么,“僵尸肉”到底是真是假?
 
  答案是:是真是假,取决于如何定义“僵尸肉”!认为僵尸肉是“假新闻”的,和坚持“僵尸肉”存在的,基本上是在各说各话。
 
  《食品安全参考》的报道中明确定义了僵尸肉是“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而指控的“假新闻”是6月份以来媒体的报道。经过对这个新闻的追溯,发现最早的报道是海关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的成果,只是报道了“走私冷冻肉制品”,并没有提到封存了多少年,更没有“僵尸肉”的说法。这个报道出来,也并没有引起公众的关注,直到3周以后,由媒体提出了“僵尸肉”的概念,并加入了很多细节,才引起了广大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关于“僵尸肉”的新闻和讨论,才成为热点。而《食品安全参考》的调查则是针对这篇报道,发现其中的内容是通过2013年的“旧闻”嫁接演绎而来,而新闻中提到的有关“僵尸肉”的单位都否认了相关的内容。
 
  而认定“僵尸肉存在”的有两种理由:一是“海关的确查封销毁了大量过期的冷冻走私肉”;而是“即使6月的这些报道是假新闻,也不能说明僵尸肉不存在”。
 
  第一种认为“僵尸肉存在”的理由只是简单的定义问题。最早使用“僵尸肉”进行报道的记者后来发表了一篇回应,称僵尸肉是“过期变质冻肉的形象说法”。而《食品安全参考》的调查中对于“走私冷冻肉”毫无异议,但认为它跟“僵尸肉”是两个概念。在“僵尸肉”报道中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但是用了“70后猪蹄”、“80后鸡翅”、“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等描述,而其他的一些报道还极力渲染了“冷冻几十年”“1967年的鸡爪”等。这些细节才是僵尸肉报道吸引眼球的部分,但在该记者的回应中没有进行任何说明,应该理解为并没有事实基础。其他媒体采访报道中涉及到的海关,均否认了提供过这样的信息。而在7月12日食药总局、海关总署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中,明确说了“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基于这些信息,应该可以做出结论:僵尸肉报道中所说的“冷冻几十年”“1967年的鸡爪”应该是无中生有。
 
  第二种理由在逻辑上具有一定合理性。虽然基于目前各方的信息,应该足以认定僵尸肉报道中说过那些走私冷冻肉年份是不实的,但在此前的报道中有官员说过查封的走私牛肉中有的“存放时间长达三四十年”,此外还有一则俄罗斯的报道也提到过冻存了35年的肉。目前还没有其他信息可以支持或者反对这两条“证据”,“僵尸肉到底是否存在”也就更加扑朔迷离。在理论上,无法证明一种东西不存在,但在现实上,“冻存了几十年的肉(尤其是鸡爪)”还是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之处,最明显的有下边两条:
 
  1、 这些“僵尸肉”从何而来?目前的报道中解释为“战时储备肉”。这个解释很有中国特色。首先,“战时储备”的食物一定是日常大量食用,且性价比较高的。而“僵尸肉”报道中最惹眼的鸡爪,欧美人并不食用,而且肉少骨头多,很难想象会有政府会把它作为战备食物来冻存。牛肉作为战备食物来冻存还算合理,不过冻存几十年也匪夷所思。如新闻中报道的走私规模,冻存的规模至少是几十吨,必然需要大型冷冻库。作为“战时储备”的大型冷冻库,必然有规范的管理。冷冻肉制品也会有保存期(最多几年),一批产品如果在到期之前没有处理,过期之后就将不能再食用,其商业价值就变为零。这个时候,一批价值为零的食品,无法想象管理机构还会继续储存下去。因为管理机构疏忽犯错没有及时处理,然后又让这些“不可食用产品”进入食品市场,这在欧美国家是重罪——犯罪分子愿意冒险,但为了这些新鲜的时候也值不了多少钱的产品,让管理冷冻库的工作人员去冒这么大的风险,也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2、 海关工作人员如何确定“冻存了几十年”?报道中宣称是来源于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这么重要的信息,报道中居然没有出示一张照片,也相当奇怪。按照常理,走私产品也还是要沿着产品销售链传递的。如果包装上有如此久远的生产日期,难道不会影响下家愿意支付的价格?上游的犯罪分子,难道就不会把它去掉或者掩盖掉,从而获得更好的卖价?会不会存在这样的可能:包装上有其他的数字代码,被误读成了年份,然后以讹传讹?
 
  因为养殖规模和方式的不同,国外有的肉类价格远比中国要低,尤其是鸡爪、猪蹄等,在欧美几乎是作为废料。合法的食品进口不仅需要交税以及获得各种许可证,生产、储存和运输的整个过程都需要严格规范的管理,需要的成本较高。走私规避了这些成本,自然也就有巨大的牟利空间。所以,冷冻肉制品的走私很猖獗,需要海关公安等部门进行专项打击。
 
  食品安全具有典型的木桶效应——安全的食品都是一样的,问题食品各有各的问题。走私食品的风险在于它的不确定性——因为没有规范的管理,它们在任何环节都可能出现风险。冷冻时间的长短并不是最大的风险因素——生产过程的卫生、包装的规范、储存运输中的冷冻条件,都比冷冻时间要更加重要。炒作冷冻时间,其实是把走私产品的风险因素引向了不重要的方面,反而忽视了重要的方面——当强调们“僵尸”“过期”的时候,是不是会给公众一种错觉:如果是“没有过期”的走私食品,是不是就没有安全问题呢?实际上,探讨走私食品是否“过期”,也犯了概念上的错误——食品保质期是厂家保证产品品质符合预设标准的期限,必须要有“厂家”和“正确保存条件”两个要素才有意义。走私食品根本不具有这两个要素,也就无所谓“保质期”,自然也就无从谈起是否“过期”。
 
  “走私冷冻肉”的确存在,对食品安全也具有很大的威胁。中规中矩的报道也的确不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是,新闻报道的目标不应该是吸引眼球,而应该向公众传达正确的信息。所谓“僵尸肉”的新闻,是通过渲染甚至扭曲事实来引发公众的恶心,从而来吸引眼球。它是否属于假新闻,有待于专业人士来对“假新闻”进行界定——但至少,这种做法很恶俗,吸引到的眼球无助于食品安全,反而会给公众一些错误的暗示。
 
 
(本文由《消费者报道》特约撰写,正式发表时有删减,题为《“僵尸肉”新闻传递的错误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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