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上半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答问
时间:2016-09-18 12:29:3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六项措施进一步完善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记者:2015年上半年抽检情况和去年相比,有何区别与特点,有无明确的数据介绍?
滕佳材:2014年机构改革到位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实施“四统一”,即: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统一结果利用。目的是进一步增强抽检的科学统筹,更好地分析利用海量数据,更为准确、全面把握全国整体的食品安全整体情况和形势。去年,总局组织14.2万个批次的监督抽检,检验项目276项,覆盖90%的标准,样品合格率94.7%。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肉和肉制品16类样品合格率超过95%,今年上半年又有了很大的改进。
今年,全国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到位,尤其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逐渐到位,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食品安全的指示精神,要充分发挥好改革后全国上下整体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检工作的重点举措。
一是完善抽查制度。大家都知道,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控制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市场监管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完善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为了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将随机抽查落实抽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中。
二,努力实现抽检的全面覆盖。在计划制定阶段,我们明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四级,总局、省局、市局、县局的监管重点,通过任务分工实现全覆盖。总局负责全国性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省局负责总局抽检以外的大型企业,尤其是本地的企业的监督,地市县侧重在对本地的企业、中小型企业,包括小作坊,特别是对农产品和餐饮企业进行抽检,这样就实现了四级的全覆盖。
三,突出抽检的重点对象。抽检项目突出了近年来发现的在食品安全当中的突出问题,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重金属指标、致病菌、污染物等等。
四,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建立常态化公布机制。每周二下午在总局网站上公布抽检的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信息,也包括抽检的结果和不合格产品所采取的措施。在分段监管时,有的部门按季节公布信息,或者不定期公布,现在我们实现每周定期发布。
五,及时解读存在的风险,发布这些信息结果让大家了解。特别是让广大的消费者了解,必须要靠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知道这些指标的含义是什么,安全风险到底有多大,加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的沟通,加强交流,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我们既发布抽检结果,也通过不同的形式,通过小贴近、风险贴士、风险解析的方式来加强风险解读,提示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六,开展抽检数据的分析。要利用专业力量分析抽检结果,梳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解决的措施,通过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进一步解决问题。同时我们各地监督抽检工作制定了规程等一系列制度,抽样、检验、复检等工作,总局也把两年来在抽检当中发现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和问题,在起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细化对食品监管的具体举措。今年上半年的管理抽检工作应该说得到了比较好的实施,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监督抽检覆盖
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
记者:请问总局是怎样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又是怎样组织的,如何确保质量?
王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理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思路,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重点食品品种主要是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既往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以及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检验项目突出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重点区域主要是食品生产聚集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批发交易市场、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区、易发区,将增加抽样频次和数量,加大抽检力度。
监督抽检强调建立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的全链条闭环工作体系。
一是制定抽检计划。综合既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舆情监测、国内外食品安全问题及相关动态、投诉举报等情况,结合食品种类风险分级,根据现行强制性食品国家标准相关规定,广泛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行业组织、学会协会、食品检验机构和有关专家意见,制定食品安全抽检年度计划。从今年开始,我们还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抽检品种和项目的意见。
二是明确四级分工和抽检重点。四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合理分工,实现抽检全覆盖。总局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抽检本地鲜活食用农产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抽检检验项目主要是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蔬菜、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每月抽检,较高风险的产品每季度抽检。
三是规范抽样和检验行为。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制定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加强抽样检验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在抽样方法、实施方案设计等方面采取异地抽样、交叉抽样等多种方式,严禁事前告知被抽样单位,强化监督抽检的随机性、突击性,提高发现问题的机率。
四是明确核查处置程序。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立即监督企业依法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暂停生产经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监督企业开展问题原因的分析排查,限期整改并复查。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立案查处。
五是对不合格原因分析。开展监督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以检验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等信息为基础,结合行业实际,分析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科研院所、媒体和消费者等各方提出解决建议。
为保证监督抽检正确性,一是规范工作。制定印发了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各类食品抽样检验细则、承检机构工作规定等系列文件,保证抽样检验全过程的规范严谨。二是强化培训。就抽样规范、检验方法等对抽检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工作检查。以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检验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同时安排随机抽样检验盲样测试考核,检查检验的准确性,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承检工作。
大型乳企产品质量
抽检合格率很高
记者:近期总局通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情况显示,42批次不合格,多家婴幼儿配方羊奶粉存在问题。请问如何评价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状况,配方羊奶粉采用的是什么标准,为什么集中发现问题?
毕玉安:42个批次只是我们其中的一次通报,刚才通报的上半年整体情况,其中包括了这42个批次。我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别是羊奶粉使用的标准都是一致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包括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与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以及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全国在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总共85家,我们对这些企业产品全部进行抽检,就是要保证和控制质量安全。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马上要求停止生产、召回产品、进行处置。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还进行了飞行检查,或者是全面审计,发现有几个情况:一是抽检不合格反映的主要是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有问题,一个是标签不合格,一个是不符合安全标准。二是区域比较集中,羊奶粉主要是集中在陕西生产。三是抽检不合格的原因,通过审计,发现主要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所以中小企业还要加强管理才能控制产品质量。总的来看,大型企业,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在产品质量上合格率是很高的。
覆盖全国抽检信息
系统建设正在推进
记者:本次数据公布,是否是我国首次公布全国范围内的食品抽检合格率?如果有失误如何修改?对于失误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怎样应对?
王红:这不是首次公布,总局网上可以查到已经公布很多期了,对于问题和原因分析的公布过去可能比较少。由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我们正在推进覆盖全国的抽检信息系统建设,在公布的问题上,每一级只要做了都会公布,在总局网站上会有总局本级公布数据和各省级公布抽检数据链接。
如果出现失误,首先我们是有复查复检程序的,会通过基层局通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我们提出复检,有机构给他重新检,但是有前提,第一必须是原来抽样的那批样品的留样,而且留样必须是可检的,如果留样被破坏了就不能检了。但是一般这都是能保证的。第二是复检应该用初检同样的方法去检,这样保证一致性。第三是如果出现的结论不一致,是以复检为最终结果的。我们会保证在第一时间在原发布范围内予以更正,而且在更正时会说明理由和原因。
记者:抽检结果将会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发布,会不会考虑分级发布?如果企业自己去抽检、自己去发布的话,会不会导致有一些企业会拿钱消灾的情况出现,如果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话,会不会把不合格的信息屏蔽?
王红: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布工作,组织制定了相关制度规程,从信息公布原则、分工、内容、程序、频次、形式等方面对系统内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进行了规范。为了方便公众、企业和媒体信息查询,总局在官网设置了“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专栏,下设“总局公告”和“地方公告”子栏目,分别登载总局和各省级局公布的抽检信息,并正在开发已公布信息的数据查询平台。2015年总局已发布22期监督抽检结果,已转载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监督抽检结果500余期。目前已实现按周公布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做好风险解读与消费提示,并实时转载省级局发布的监督抽检结果。
关于分级公布,总局今年6月8日发布《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工作的分工,防止重复抽检。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抽检本地鲜活食用农产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规模以上占市场份额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总局重点抽检企业之外较大规模企业和本省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抽检信息公布本着“谁组织、谁公布”的原则,各级负责公布本级承担的抽检任务。
关于规范系统内抽检信息公布工作,总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信息公布从公布内容、格式、程序、频次等方面提出了统一规范的要求。同时,总局设计了覆盖全国的统一抽检信息系统,每个批次样品的抽检从抽样、送样、检验、复检、信息公布等全程记录,并随时查证。如果发现有地方保护不公布抽检信息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总局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记者:每期食品抽检报告结果的后面是企业整改的情况,具体是由省级的主管部门在落实,这些企业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整改的情况怎么样,是否有一些违规的情况移交到公安部门?
王红:发现问题,查找企业原因,让企业进行整改,还得找到问题,可能会涉及到违法犯罪的问题,需要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介入,已经有过很多这样的案例。比如在抽检当中发现了非法添加,凡是发现非法添加的问题,一律移交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这实际是一个细节的问题,针对细节的问题,我们要开展整体的、综合性的治理,以免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每一次抽检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规定要求地方食品安全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涉及到立案查处的必须立案,如果是一般需要整改的进行整改,不管是查处也好,整改也好,总体情况必须要在当地进行公布。今年上半年总局已经随机抽查了部分省局的核查处置卷宗,看地方局是否处置到位。通过一定的措施来加强监督、抽检、问题发现以后的后处置问题,通过后处置来整体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海量数据显示食品
安全总体稳定向好
记者:从发布顺序来看,粮油等五大消费品的抽检合格率高于平均值,但是从百姓的感官来说,并不像数据反映出来的这么安全,请问怎么评价这次发布的样品合格率。中国食品安全状况到底怎样?
滕佳材:国家食安办根据各方面的情况作出了总体评价,总体来看是稳定向好的态势,一是这几年没有发生重大的、系统性的食品安全事件。二是靠数据说话。发布的数据总的样品合格率是96.3%,去年的样品合格率是94.7%。去年是16.68万,今年是16.8万。这两年抽检的样本量近30万,从海量数据来看,做出一个总体的数据评价应该是具有科学性依据的。
对于食品安全的整体形势,有专家把整体的数据进行了分析,最近几年总体的合格率都保持在95%以上。从统计数据来看,印证了我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是整体向好的。但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有些问题在某些行业、某些产品上还是比较突出的。比如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上等等,农产品作为很多食品加工的原料,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肯定还会在一定时间内影响我们国家整体的食品安全状况。但这个问题是历史上的因素,比如规范化、标准化的养殖还比较少,农民或者种养户的法律意识在诚信意识上还有待提高,如果要在短时间之内把这些问题解决可能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对于大家一直说的小作坊、小摊贩,我们要加大对他们的监管力度,新的《食品安全法》,地方要立法立规,要把小作坊、小摊贩纳入监管范围。现在我们如果完全取消也不现实,主要是要规范提升,规定基本条件是保证安全,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有问题要及时处置、严肃查处。通过指导规范,从严监管,我们整体的食品安全环境会得到很大的提升。
总体上来讲,微信圈等等传播各种食品的信息,有一些是客观的,但也有很多信息是带有谣言性质,专家经常参加谣言的辟谣会,有的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几年以前的,有的也是查处后的,所以很重要的是加强食品安全的交流,加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光靠专家进行科学知识的宣传不行,更需要媒体的宣传,把食品安全的知识普及下去,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认识会更客观、更理性,也会消除大家对食品安全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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