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委督察异味食盐问题并通知各地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
“近日,全国各地均出现了这种‘脚臭盐’,按照相关标准,食盐应当是无异味的,这种脚臭味明显属于异味,不符合国家标准。”西安市盐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西安市已接到陕西省盐务局紧急通知,对于这种存在异味的食盐要求下架。待异味查明原因后,再另行定夺处理。”(5月2日人民网)
关于“脚臭盐”新闻,最早出现在今年3月的《平顶山晚报》。截至目前,在安徽阜阳、山东泰安、江苏海门、甘肃天水、江西新余等地都出现了“脚臭盐”……生产厂家均为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就目前信息看,“脚臭盐”质量不合格的可能性极高。一方面,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的规定,食盐产品必须是白色、咸味、无异味,如果有异味则为不合格产品。一家具有盐类产品检测资质的机构专家也表示:“这样的食盐(脚臭盐)长期食用,会对人体有害。”另一方面,经江西省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脚臭盐”为不合格食盐。检验结果显示,在“感官”这一体验项目中,不符合GB/T5461-2016食用盐(精制盐)标准的要求。
“脚臭盐”同时也存在一些疑问。其一,据悉“脚臭盐”是因为这类盐中可能存在丁酸或硫化氢。后者对人体有毒有害,前者不但没毒反而有益。“脚臭盐”生产厂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盐里含有丁酸对人体肠胃属有益,厂家在生产时没有去除掉岩盐中的丁酸。报道刊发后,当地盐业部门没有明确表态,丁酸是否应当被剔除掉。
其二,认为“脚臭盐”不合格的问题是盐的味道(“感官”项),而这与盐的质量和安全并没有绝对直接的对等关系。更重要的是,在我国今年初取消食盐专营,可以跨区经营以来,不少地方都发生了阻拦、阻挠,乃至鸡蛋里挑骨头也要阻止异地盐落地销售等诸多不正常现象。这种情况下,异地认定“脚臭盐”不合格,公正性多少让人有些疑心,或者说所谓的监测数据难以令人足够信服。
曾记得,当我国决定打破几千年盐业专营、可以异地竞争销售盐品时,社会给予高度肯定的同时,也存有两个疑虑,一个是市场放开后如何确保盐品质量,另一个是如何破除盐品既得利益集团阻挠,让该政策早日不折不扣落地。
目前,“脚臭盐”纷纷扰扰已经不短时间,到底合格不合格、有没有质量问题,到现在为止并没有权威统一说法,这不但给群众、社会、相关盐企造成纷扰,也会伤害到群众对盐改的信心,以及盐改的公信力。正因此,有关层面应该及时介入,对“脚臭盐”进行及时深入的检查、监测,并尽早给社会一个权威、全面的说法,如果合格就放行,恢复相关盐品社会信誉,鼓励相关盐企放开手脚经营;如果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该召回的召回,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确保盐品市场的秩序和质量,这些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更是保障改革政策顺利推进所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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