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传海口现“塑胶大米”东方食盐中有玻璃?假的!
大米代理商疑有人故意造谣,食药监与警方介入东方市紧急排查辟谣:食盐无异常,请放心食用。
“大家不要再吃这样的大米了,这样的米是假的,都是胶。”5月9日晚,有三段视频曝出“鑫鸿皇家香米”在蒸熟之后如同粘胶一般,捏在手上很黏手。11日,针对视频中声称的“米都是胶”这一说法,代理商表示纯属谣言,不排除有人故意造谣诋毁,他们已主动向食药监部门申请监督抽样,同时向警方报案。目前城西派出所已受理此事。
微信朋友圈传“塑胶大米”
“鑫鸿皇家香米”用胶作的?
5月9日晚,在微信朋友圈中流传出三段视频,时长在9秒至1分钟不等,而视频中所说的均为海南本地方言。“大家不要再吃这个牌子的大米了,知道吗?”在第二段时长为19秒的视频中,地板上放有一袋“鑫鸿皇家香米”。一男子从米袋旁的锅中抓了一把蒸熟的米饭,边用手搓边说:“这些米都是假的,都是胶,我们都吃完了一袋,看看这些胶多黏手,黏得手指都拉不开。”在最后一段视频中,有人特意将“鑫鸿皇家香米”的包装袋拍了个特写。
三段视频一经发出后,有网友表示“这样的大米的确像是用胶制作而成”,但也有网友对三段视频的真实性抱有怀疑的态度。
代理商及厂家坚信产品没问题
主动向食药监部门申请监督抽样
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鑫鸿皇家香米”的海南代理商——海南天良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据海南天良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王女士介绍,代理该品牌的大米有15年时间,月销售量最高能达到50多吨,从未接到销售商家反映过关于大米的质量问题。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鑫鸿皇家香米”的相关证照、出厂检测报告以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11个检验项目均为合格。
“为了证明大米没有问题,我们要求监管部门对大米进行抽检。”11日上午,王女士向海口市食药监局及龙华区食药监局分别反映此事。当天下午,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两袋规格为15㎏的“鑫鸿皇家香米”进行监督抽样,并送往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当天下午,厂家负责人梁总也赶到了现场,称对公司的产品十分有信心,欢迎监管部门对大米监督抽样。
怀疑有人故意造谣诋毁
代理商已向城西派出所报案
“近年来我们这一品牌的大米销量好,说我们的米是用胶制作的,不排除有人故意造谣诋毁。”为了挽回产品的信誉度,将损失降到最低,11日下午,王女士来到海口市城西派出所报案。
民警告诉记者,虽然目前还不能确定报案人所反映的大米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但也不排除有人故意造谣诋毁,城西派出所已立案调查处理。
网传食盐中有玻璃
东方食药监紧急排查辟谣
南国都市报5月11日讯(记者姚传伟 通讯员赵元云)近日东方市民的手机微信中传播了一段小视频,称日常食用盐中有颗粒搅不化,是玻璃。
5月7日,东方市食药监局发现这一舆情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海南盐业公司东方分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同时上报省食药监局。
截至5月10日中午12时,东方市食药监局经现场检查全市食盐销售点共44个批次,并未发现袋装食用盐有异常,请市民放心食用。
东方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在互联网上捏造并散布没有事实依据的谎言,或者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将对此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网络发布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以上
构成诽谤罪
“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据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10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解释》第二条采取列举的方式,对诽谤罪构成要件中的“情节严重”标准,从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的次数,诽谤行为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方面加以具体化,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更强。《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玩笑”开大了
后果很严重!
造谣三亚的菜和鱼里含化学试剂
三亚一女子被拘留5天
今年2月22日,一网民在某论坛发帖称,“三亚的蔬菜和鱼类存在某种化学试剂”。三亚市食药监局立即成立调查组,根据网贴内容对市场上的蔬菜和鱼类进行抽样调查,但经过近一个月的大量工作并未发现问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于3月23日将发帖人刘某秋(女,43岁)抓获。经讯问,刘某秋如实交代了仅因一次在市场买鱼闻到异味,便在网上发帖造谣的违法事实。刘某秋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
称有人吃酸菜鱼感染病毒死亡
福建一网友造谣被拘留7天
2016年3月26日,网民李某在网上发帖称,福建长乐市金峰镇一女性因吃酸菜鱼感染“SB250病毒”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提醒市民暂时不要吃酸菜鱼。经福建省长乐警方查实,该地未发生该事件,该贴系网络谣言。3月29日,李某被长乐警方抓获。经审查,李某承认未经核实在网上发布了该帖。最终,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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