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凝聚共识,为包装饮用水行业发展破题
时间:2020-06-11 15:13:00
会议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提升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午在京召开“食品安全标准创新与发展”专题研讨会。本次会议主要围绕包装饮用水行业现状、标准体系变迁、安全指标设置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科信中心理事长陈君石院士,国家卫健委食品司标准处逄炯倩,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研究员、吴永宁研究员、王君研究员、赵云峰研究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姚孝元研究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李宇总工,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郭新光主任,科信中心主任包大跃出席会议。参加会议还有部分包装饮用水行业代表。
会议由科信中心副主任钟凯主持。
科信中心 包大跃主任
科信中心包大跃主任在开场致辞中对参会领导及专家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本次会议是为包装饮用水行业搭建技术交流平台,促进专业界和行业的共识形成,在保证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技术法规门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科信中心 钟凯副主任
科信中心钟凯副主任从包装饮用水工艺现状、国内外饮用水中硝酸盐与亚硝酸盐限量指标对比和饮用水中亚硝酸盐的意义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包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限量指标的现状及问题。他强调,水中硝酸盐、亚硝酸盐及氨氮指标是反映水质有机物物污染的重要指标,合理设置亚硝酸盐指标,既满足安全与健康需求,又可以促进行业采用适度加工工艺。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郭新光主任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郭新光主任详细介绍了我国包装饮用水标准体系变迁。他指出,目前包装饮用水(除天然矿泉水外)亚硝酸盐限值主要沿袭 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即 0.005mg/L。该标准主要参考了当时我国《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1995)的限量值0.005 mg/L(以 NO2- 计)。而 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已参照CAC 标准将亚硝酸盐限值改为 0.1mg/L。
国家卫健委食品司标准处 逄炯倩
国家卫健委食品司标准处逄炯倩强调,食品安全标准修订过程中会充分考虑行业新的发展现状、趋势和需求,同时必须具有充分的科学基础, 严谨的标准要以严格的风险评估为依据,要做到全人群、全覆盖,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王竹天研究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吴永宁研究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王君研究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赵云峰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 姚孝元研究员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李宇总工
在交流研讨环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研究员、吴永宁研究员、王君研究员、赵云峰研究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姚孝元研究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李宇总工等专家与行业代表深入讨论了目前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含量、亚硝酸盐检测方法、包装饮用水加工工艺等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总顾问 陈君石
陈君石院士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包装饮用水中的亚硝酸盐属于污染物指标,其限量指标的修订要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准,同时与国际标准相协调。随着中国包装饮用水消费量逐年攀升,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很有必要,希望科信中心继续围绕这一问题与相关专家和行业代表保持沟通,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