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品安全中心:禁止台湾食用油及其制品输港和售卖的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台湾当局首次公布“劣质猪油”事件。鉴于有部分受影响产品已进口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食环署署长)于九月十四日发出《食物安全命令》(《命令》),禁止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或以后所有由台湾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猪油/猪油制品及该等猪油/猪油制品制成的所有食品进口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而所有相关产品亦必须收回及/或作适当处置。下文将交代其后的事态发展。
事态发展
台湾当局于十月初公布,正义股份有限公司(正义公司)及顶新制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顶新公司)生产的油脂制品使用了劣质原料(例如动物饲料用猪油、越南非认可厂商的牛油和椰子油原材料等),怀疑涉及欺诈。而受影响的制品亦由猪油/猪油制品扩展至牛油、人造牛油和起酥油。台湾当局在深入追查下,于十一月初揭发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公司)和协庆企业有限公司(协庆公司)亦涉及生产劣质油脂。
应变措施
台湾当局对劣质油品的追查仍在进行中,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认为有理由相信该等生产劣质食用油脂的不法行为是有系统性的,所牵涉的范围不止是猪油/猪油制品,更可能包括其他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油脂。鉴于台湾油脂制品的安全和质量成疑,食环署决定采取进一步的预防性措施,由十月十五日起,全面禁止台湾生产的食油(包括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进口和在本港境内供应。
由于台湾当局陆续公布正义、顶新、北海和协庆这几家公司亦涉嫌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油脂,食环署有理由相信上述公司的油脂制品很可能不适宜供人食用,除非台湾当局有正式通知方作别论。此外,食环署经调查发现,本港有商户曾进口这几家公司的猪油,加上早前两度接获台湾当局通知,指有六种用正义公司生产的劣质油脂制成的食品曾进口本港,为了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食环署于十月二十九日及十一月七日分别发出第二及第三道《命令》,明确禁止上述四家公司生产的食用油脂及由上述油脂制成的所有食物进口和在本港供应,以及强制要求食物商有系统地回收相关产品,以确保该等产品不会在本港市场继续流通。
劣质猪油事件曝光后,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已检取了逾200个风险较高并可能受污染的食物和猪油样本进行检测。化验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目前收到的检验结果,除两个猪油样本的过氧化值(质素指标之一)超过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外,其余样本均通过检测。因应公众对食用油安全的关注,中心将于未来一年加强抽验食用油。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与台湾当局保持密切联系、跟进调查事件及密切监督回收。此外,中心亦正考虑为食用油脂制定新的安全标准和进口规格。
本港的食用油脂
根据现时掌握的统计数字,在二零一三年,台湾似乎是供港猪油(包括食用猪油及非食用猪油)的主要供应地(撇开转口的数量不论,逾七成的 “猪油及其他经煎熬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来自台湾),其次是荷兰(约占两成)。由于本港暂时禁止进口及供应来自台湾的食用油脂,本地食物生产商和其他商户在物色新的供应来源时,应确保有关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无虞。
注意要点/给业界的建议/给市民的建议
链接:香港食品安全中心
台湾生产劣质油脂的不法行为很可能是有系统性的。
为了进一步保障公众健康,食环署署长先后于十月二十九日和十一月七日发出第二和第三道《命令》。
本港暂时禁止进口及供应来自台湾的食用油脂。
在物色新的食用油脂供应商时须确保其产品安全和质量无虞。
业界要有系统地整理交易纪录,记下所购食物或食材的数量和说明,例如牌子及食物名称、大小和识别编码等。
切勿食用受影响的产品,包括油脂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