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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通过转基因标注法案,稀泥是怎样和成的?

 时间:2016-07-20 13:04:42    作者:云无心

 
  7月14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转基因标注的议案,只等总统签署就成为法律。转基因食品标注一直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美国的主流食品企业以及FDA一直反对标注,而有机食品行业以及一些环保组织则一直推动标注。但这个议案通过之后,双方的反应都比较平淡,这是为什么呢?

  美国的转基因标注之争

  在美国,转基因食品最早上市于1990年代。FDA是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他们的态度是:经过安全评估、审批上市的转基因食品,营养和安全上跟相应的非转基因食品 “实质等同”,所以没有必要进行标注;如果标注,会误导消费者以为二者不同,并不合理,但厂家可以“自愿标注”;“非转基因”也可以进行自愿标注,但必须真实,而且不能使用误导性的用语。

  FDA的这种“实质等同就不标注”的原则并不是只针对转基因食品,对任何新的食品原料也都如此。在当时,公众对转基因并没有特别在意,这一原则也就是一直实施下来。作为转基因食品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美国大多数的加工食品中或多或少都有来自于转基因农作物的原料,比如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淀粉、高果糖浆、甜菜糖等等。大豆除了提取油,也被分离出大豆蛋白和卵磷脂,广泛应用到食品中。

  这么相安无事十余年,美国人民也没怎么把转基因放在心上。后来,一些极端环保组织炒作“转基因安全性不确定”的话题,在美国反响不大——毕竟,美国FDA、农业部、科学院都机构在公众中的形象还是很权威的,而他们也一直明确表态“转基因食品跟相应的常规食品一样安全”。于是,“标注”就被作为了突破口——他们的诉求是:“人民有权利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

  立法的较量

  “知情权”是一个天然政治正确的概念,以它为基础的“转基因标注”自然能得到很多舆论支持。不过,美国反转人士在若干个州寻求“强制标注”的立法,还是没有成功。在2012年,他们放出了一个大招:在加州通过全民公投的方式,来决定要不要强制标注。这就是著名的加州37号提案。

  提案出来时支持的民意占了绝对优势。反对提案方加大投入,向公众宣传提案的危害:第一是现行法规已经能保障“知情权”;二是法律实施所需的费用最终还是纳税人来承担;三是该法案将导致每个家庭每年增加大约400美元的食品开销。

  这些宣传很快扭转了民意,尤其是第三条,数据来自于一家咨询公司所作的详细分析,反转一方也没有提出异议。最后,这个提案被全民投票所否决。

  2013年5月23日,美国参议院也以71票对27票否决了要求转基因食品强制标注的提案。

  但是,反转力量并没有就此罢手,他们继续在其他州推动立法。2014年,终于在佛蒙特州获得成功。该州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州内的食品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必须明确标注。

  转基因标注会影响什么

  转基因是否强制标注,对于食品产销链的影响远远大于消费者的影响。如果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就需要标注,那么生产商的选择有以下两种:

  1、 不改变配方与原料,只修改食品标签,注明“含有转基因成分”

  2、 使用非转基因原料代替现有配方中的转基因原料,不需要改变现有标签

  在直觉上,第一种选择增加的成本非常小,仅仅是修改一下标签而已。但是,总会有一部分消费者因为这一标注而不再购买该产品,因此产品的总销量必然会受到影响。食品公司的总利润取决于销售总量和利润率,销量的减少必然导致利润的减少。此外,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跟生产总量密切相关,产量越小,单位成本也就越高。也就是说,美国的食品公司如果通过第一种选择来满足佛蒙特法规,那单位生产成本要增加、总收益会下降。因此,在加州37号提案的那份咨询报告中指出,食品公司不大可能采取这种方式。

  如果采取第二种选择,显然会明显增加成本。一方面,非转基因原料的价格要高于转基因原料;另一方面,在产销过程中必须要采取措施,防止混入转基因成分。加州37号提案的分析结果,是加州每年增加的食品成本大约45亿美元。这个增加,会分摊到消费者头上。

  是否标注其实是“知情权”和“经济利益”的博弈

  转基因食品是否强制标注,实质上是由此增加的食品成本和“知情权”的博弈。美国食品中转基因原料的使用已经很广泛,因此强制标注之后,会导致明确的“成本增加”,同时会有一部分消费者转向“有机产品”或者“非转基因产品”。所以,主流的食品行业一直反对强制标注。而FDA则是从科学的角度,“既然没有必要标注,那么就不该标注”。

  但消费者并非如此理性。食品成本的增加体现到日常食品中,并不是那么明显——食品的销售价格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成本所占的比重未必有多大。按照37号提案前的那份报告,每个家庭一年增加的食品开销大约400美元,其实只占到食品总开销的3%左右。在现实生活中,购物时多花了3%的钱都不一定能被注意到。有人会为了这个3%的差别牺牲“知情权”,也有人愿意付出更高的代价来获得“知情权”。加州投票的结果是53%对47%,反对标注的一方只是险胜。要知道,加州是美国经济最发达、公众科学素养也相对更高的州,一年几百美元的支出增加可以使他们反对标注,关键还是他们对转基因的接受程度要更高。如果对转基因的接受程度不那么高,这个3%的食品开销差别就未必能使人们放弃“知情权”了。

  提案通过是因为“和稀泥”

  虽然佛蒙特是一个很小的州,总人口还不到百万。但是,他们通过的标注法对食品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一方面,其他州很有可能跟进,从而使得要求标注的州越来越多;另一方面,食品公司不可能针对不同的州进行不同的生产,各州规定不同的时候往往只能按照最严格的来执行。

  提交国会的这项提案其实是推翻了佛蒙特通过的法律,也阻止了其他州再通过类似的法律。这项法案是在佛蒙特的“明确标注”和FDA现行的“自愿标注”之间找了一个妥协的点。它规定:如果食品中使用了转基因原料,那么就需要标注出来,标注方式可能是具体的文字、转基因食品的图案(待制定)或者二维码(消费者用手机或其他工具扫描时确定是否转基因)。至于法规的具体实施细节,比如来自于转基因作物但不含转基因成分的原料(比如油、淀粉、糖浆、糖等)是否需要标注,以及标注阈值是多高等等,都没有提及,需要在此后两年之中来制定。

  这份法案被签署之后,就会成为全美统一的法律,各州也就不能再实行更严格的标注要求。基于这份法律,如果食品公司把转基因信息放在二维码中,跟目前的“默认含有转基因成分”相差并不大。毕竟,绝大多数人购物的时候并不会去扫描二维码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只要在产品包装上没看到“转基因”字样,人们也就未必在意。

  转基因食品该不该标注,是科学问题;要不要标注,是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的解决并不总是基于科学结论,而必须考虑社会中各种意见的博弈和妥协。美国国会通过的这份法案,“挺转”的不完全满意,“反转”的也不完全满意,但是正如美国反对强制标注的美国大豆协会主席所说:“我不认为那是我们能够拥有的最好法案,但它是能够通过的最好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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