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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时间:2021-11-01 13:55:00    
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减轻行政相对人申报负担,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减少部分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特此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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